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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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大家乐群众文化广场民族健身(操) 舞大赛的通知

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各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三区管委会文体部门: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6周年,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丰富节日舞台,打造文化品牌,抓创作、出精品,进一步推动我州群众文化广场活动及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发展,我局将在国庆前夕举办西双版纳州第五届民生村镇银行杯大家乐群众文化广场民族健身(操)舞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任:李进元(西双版纳州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副主任:季争勇(景洪民生村镇银行行长)

邱晓灵(西双版纳州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员:杨双桥(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刀林冬(勐海县文广电旅游局局长)

 杰(勐腊县文广电旅游局局长)

 二(州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办公室主任)

徐云坤(州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体育科长)

周慧英(州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艺术科科长)

贺克平(景洪民生村镇银行行长助理)

       燕(西双版纳州文化馆副馆长)

 员:周杨鑫(西双版纳州文化馆办公室主任)

       娅(西双版纳州文化馆辅导部主任)

       刀海涛(西双版纳州文化馆创作室编导)

       刀建秀(西双版纳州文化馆办公室工作人员)

下设大赛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燕兼任

二、参赛要求

1、一市、两县、三区以县市区为单位选派一支代表队参赛,每支代表队人数38人(演员36人,领队、编导各一人),使用专业演员不得超过20%,性别不限(男性按评分标准比例加分,最高加分为0.05分),年龄需50岁以下中青年。

2、一市、两县、三区参赛队伍的参赛节目均为2个,其中1个可从《西双版纳州民族健身舞》中任选,1个自创。2个节目需按以下民族分配编创,每个节目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景洪市:基诺族  哈尼族

   勐海县:布朗族  拉祜族

   勐腊县:哈尼族  瑶族

   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傣族  布朗族

   景洪工业园区管委会:傣族  基诺族

   磨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傣族  瑶族  

3、本届群众文化民族健身(操)舞大赛重点突出健身性,因此,自创节目应融健身性、地域性、民族性、参与性、审美性和表演性为一体,体现地域特点及民族特色,易于流传、普及和推广;所选歌曲、音乐内容健康、主题积极,富有时代感;队型富于变化,动作整齐,舞蹈语汇丰富,表现力强;服装美观,与舞蹈编排和谐统一,进退场干净利落。

4、各队参加过历届比赛的节目不得参加本届比赛。

三、设奖

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3名。

凡获一、二、三等奖的都发编导奖证书。

四、时间、地点

 间: 929日上午8:30预赛晚上8:00决赛

 点:泼水广场

五、有关事项

1、各队往返交通费自理,比赛期间食宿、农村演员误工费由主办方承担;

2、请各县市、三区管委会文体局于2015915前将参赛报名表报至州文化馆。

联系人:

周杨鑫  电话:13988140826   邮箱:740696284@qq.com

刀建秀  电话:13988107808

刀海涛  电话:13208810086

西双版纳州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

2015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