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管理创作管理
1、免费创作范围:上级政府的中心活动、单位计划中的创作任务、贫困乡镇创作邀请。 2、创作免费服务,须以认真态度对待,严禁敷衍了事。 3、免费服务的创作人员,不得私自收受报酬,不得私自索要物品。 4、免费服务作品,不可一稿多用。 5、免费服务作者,不可消极怠工,拖沓时间。 6、宣传免费开放 免费开放工作中,应当体现党中央对群众的关怀,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促进先进文化发展,传播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文化知识,丰富公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鼓励单位、个人向文化馆捐赠资金、设施、设备。 上一篇: 州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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