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辅导部工作职责创作辅导部工作职责
1、负责全州各乡镇文化站(室)、各企事业单位群众业余音乐、舞蹈文化活动的组织、辅导、示范、指导工作。 2、负责群众文化演出活动的策划、组织、辅导工作。 3、组织、辅导和研究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完成一定的创作任务。 4、组织、辅导全州重大群众文化活动以及重大节庆群众文化活动。 5、负责对业余音乐、舞蹈文艺骨干的挖掘培养、培训和业务指导及本馆群众业余艺术团体的指导工作。 6、组织音乐、舞蹈作品创作和采风活动。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本馆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上一篇: 文化馆服务项目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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