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部工作职责美术部工作职责 1、按每年的目标任务,完成美术、摄影、书法作品的创作任务。 2、按每年的目标任务,举办全州性美术、摄影、书法作品展,做好策划、组织、征稿、布展、退稿工作。 3、负责全州各个乡镇、各企事业单位的美术、摄影、书法展的组织、辅导、送展工作。 4、组织召开州文化馆美术、摄影、书法创作及作品研讨会。 5、组织美术、摄影、书法业务人员下基层的辅导工作。 6、加强与我州美术、摄影、书法协会的联系与合作,为全州美、影、书各项业务活动的开展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7、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类活动的相关工作以及各种临时工作任务。 8、组织、完成每年的采风活动。 9、负责相关文件、图片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上一篇: 创作辅导部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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