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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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馆简介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文化馆概况

西双版纳州文化馆最早成立于1954年4月27日有茅草房2间,工作人员3人。1966年“文革”开始,州文化馆被撤销,人员被下放。1973年7月,西双版纳从思茅地区分出成立自治州,州人民政府再次成立州文化馆,配备工作人员5人,无馆址,临时借用一间傣族竹楼办公和开展工作。1979年9月,州文化馆办公楼落成,建筑面积732平方米,人员编制发展到13人。

1999年初,为扩建州图书馆,文化馆又被拆迁,搬到景洪剧院的50多平方米的自行车棚集中上班到2005年12月。2004年,在省委宣传部和省文化厅的关心支持下,拨款100万元给我们购买了一座法院拍卖、占地1000平方米、层高4层、钢混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的宾馆为现在的州文化馆。      

2005年州政府拨款30万给文化馆进行改造,12月底,文化馆搬进新馆上班。现有综合展厅2间、办公室6间、小会议室1间、舞蹈培训和排练厅3间、服装保管室1间、非遗技艺实物收藏室1间、钢琴房1间、保管室1间、州摄影家协会办公室1间。

2008年,州发改委为我们争取到60万的兴边富民文化建设资金,又建盖了2层、建筑面积450平方米的培训楼一幢,馆址面积到目前为止共2200平方米。


全馆在职在岗人员22人,本科学历9人,专科10人,中专及以下学历3人;其中音乐专业7人,舞蹈专业5人,美术专业2人,其他8人;副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9人,初级及以下职称11人;年龄在35岁以下的3人,36-49岁16人,50岁以上3人。

馆内机构设置有:党支部、馆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辅导部、美术摄影工作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

西双版纳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

基本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各世居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类繁多,底蕴深厚,它包括了民族语言、民间文学及口述文学、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曲艺(傣族章哈)、民间手工技艺、傣族医药、人生礼俗、岁节时令、民间知识以及传统体育与竞技等等,包括有大量的原创性、唯一性、不可替代性的文化要素。她们既是我州的宝贵财富,更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我们建设云南文化大省和西双版纳进一步发展旅游,提供了丰富的可持续发展资源。

       为了保护好我州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在省文化厅的组织和指导下,从1997年起至2001年,我州就按省文化厅布署开展了民族民间美术、歌、舞、乐艺人的调查和申报命名。2003年,在省文化厅的统一布署下,在全州范围内全面开展 “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艺术之乡、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濒危保护项目”普查。共出动1000余人次调查了我州傣、基诺、布朗、拉祜、哈尼、彝、汉语等几个民族10多个支系,435个村寨,被调查人员达1580多人,基本调查完了我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资源情况,基本掌握了我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家底。

       从2005年10月至2013年7月,西双版纳州政府先后四次在《西双版纳报》公示了我州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民间舞蹈、民族民间美术、民族了间传统工艺、民族民间曲艺、民族民间传统习俗、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区、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等保护项目58个,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州级传承人144人。47人被命名为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5人被命名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

       在我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组织后,我们在省文化厅的组织下,于2005年开始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申报。从2006年开始到现在为止,我州共有“傣族泼水节、傣族慢轮制陶技艺、傣族章哈、基诺族大鼓舞、傣族象脚鼓舞、布朗族弹唱、傣族织锦技艺、贝叶经制作技艺、召树屯与南木诺娜、普洱茶(大益)制作技艺、傣族医药”11个项目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二三批国家级保护名录。

       省级保护名录“基诺族特懋克节、傣族壁画、哈尼族服饰制作技艺、傣族高升制作技艺、勐罕镇曼听村委会傣族传统文化保护区、曼暖典傣族织锦之乡、勐海县章朗传统文化保护区、勐腊县曼旦村傣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傣族关门节.开门节、傣族手工造纸技艺、傣族象脚鼓制作技艺、普洱茶(七子饼)制作技艺、普洱茶老字号(车顺号)传统制作技艺、傣族传统武术、傣族大鼓制作技艺、景洪市勐罕镇曼列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等17个项目被列为省级保护名录,州级保护名录62人。